中国兰州网1月18日消息 24岁的广西姑娘梁钰娟是从一张河南来的法院传票上得知自己“婚史”的。
传票显示,这个从没去过河南的姑娘,两年前在河南省安阳市登记结婚了。法院要求她2019年1月21日出庭,案由是“离婚纠纷”。她哭笑不得,从没结过婚的自己,怎么会被一个陌生男子起诉离婚呢?
2018年10月31日,在南宁市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工作的梁钰娟接到邮政快递员打来的电话,对方告知她有一封快递寄到了她广西北海市合浦县的老家要她签收。
“寄的什么东西?”
“是法院的传票。”
传票是河南省安阳市那边的法院寄来的。梁钰娟更觉得奇怪了,她从没去过河南。
第二天,梁钰娟的父母带着户口本替她去邮局签收了快递,将传票的内容拍下来发给她。她的第一反应是自己遇到骗子了,“现在诈骗的手段都变得这么新鲜了!”
系统显示,她于2016年6月30日跟河南安阳市龙安区马头涧镇马头涧村的男子靳某登记结婚了,但同一天,正好是她回母校广西演艺职业学院领取毕业证的日子
但是,看到传票上的法院红章,以及起诉状上清楚写着的个人身份信息,她又隐约觉得这事没那么简单。
查询到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的电话,她拨了过去,向法院强调自己从没去过河南,也没见过那位要求离婚的原告。
“被起诉离婚的那个人不是你吗?”法院的工作人员也很惊讶。
打完电话,她终于确信,自己是真的惹上官司了。
之后,梁钰娟又去老家的民政局查询,民政内部系统输入她的身份证号后显示,她于2016年6月30日跟河南安阳市龙安区马头涧镇马头涧村的男子靳某登记结婚了。
但2016年6月30日那天,正好是梁钰娟回母校广西演艺职业学院领取毕业证的日子,同一天里她怎么会在千里之外跟一个陌生人登记结婚呢?
1月15日,广西演艺职业学院辅导员韦欢婷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回忆,梁钰娟确实是在2016年6月30日那天回学校领的毕业证,那天她俩还合了影。“我是她的辅导员。她毕业时的离校手续都是来我这里办理的,我能证明”。
男方说,他是在2016年6月26日经人介绍跟一个自称“梁钰娟”的女子认识的,并于当年6月30日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还给了女方7万元彩礼金。谁知2016年7月20日,女方不告而别,手机也关机,至今都找不到人
按照起诉状上留下的“丈夫”靳某的手机号,梁钰娟拨打了过去,接电话的是靳某的父亲,对方的口音她很难听懂。她不得不又通过法院联系上了靳某,一个30多岁的农村年轻人。
靳某说,他是在2016年6月26日经人介绍跟一个自称“梁钰娟”的女子认识的,并于当年6月30日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还给了女方7万元彩礼金。谁知2016年7月20日,女方不告而别,手机也关机,至今都找不到人。他便将“梁钰娟”告上法庭,要求判令离婚,并归还7万元彩礼。
受访人供图
“那个女的跟身份证上的照片是不是长得不一样?”
靳某说,虽然自己见到的女子跟身份证上照片看起来不一样,但是,人们领身份证时是十几岁,过了那么多年,人会有变化的。
电话中,靳某谈起的另一个情况更加让梁钰娟感到震惊。他说,他当时去登记结婚时,女方不仅拿着身份证,还带着户口本原件。为了证明所言非虚,他不仅说出了梁钰娟父亲的名字,还列举了她家的其他户籍信息。
“她连我户口本都能拿到,我觉得这是更可怕的事情!”梁钰娟说。
她猜来猜去,觉得问题可能出在她两年前遗失的身份证上。
2016年2月15日晚上,梁钰娟在南宁市南湖边游玩时,她的手提包被盗,一起丢失的还有包内存放的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等。当晚10时许,梁钰娟到附近的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报案。她向记者出示了自己当晚的报警回执。
按照补办身份证流程,2016年2月17日,她在报纸上对遗失情况进行了登报声明,之后申领了新的证件。
婚姻登记处解释,自身只是办证机关,不是鉴定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要拿身份证跟本人核实,他们看着挺像的,而且有本人的签字、指纹,手续是完全合乎办证流程的,不可能不给人家办理
沟通中,靳某及其家人始终认为,欺骗他们的女子即使不是梁钰娟本人,梁钰娟也难脱干系,要不女方怎么拿得出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梁钰娟将派出所出具的《报警回执》《报案证明》、登报声明身份证遗失的专用票据、《毕业证书》复印件、学校开具的证明及情况说明寄给了法院,以证明这起离婚纠纷的适格被告并不是她,而是另有其人。
相形之下,民政系统的结婚记录更让她头疼。“还好现在知道了这个情况,不然以后去结婚登记时,男方发现你已经结过婚了,那不就尴尬了?”梁钰娟说,她希望民政部门撤销这起被冒名顶替的婚姻,“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话,我一个刚毕业的姑娘,嫁人就是二婚了,以后婆家会怎么看我?”
梁钰娟多次致电安阳市龙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沟通,却并没有得到她期待的结果。
她向记者出示了其中一次的通话录音。
“你们不能撤销吗?”
“这是合法的,怎么撤销啊?”
“拿着我的身份证(来办结婚登记)的不是我本人,你们给登记了,怎么是合法的呢?”
“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都全,当然给办了。”
“但是不是我本人去的啊!”
“不是本人去的,你该报警,该去法院起诉,民政部门只有受胁迫的婚姻能撤销,其他都不能撤销。”
……
法院给她邮寄的“结婚证”复印件,上面的新娘子明明是一张陌生的面孔。
她问婚姻登记处:“为什么不核实身份证跟本人呢?那个结婚证复印件寄过来我看了,跟本人差别很大。”
“我们婚姻部门对她的面貌无法鉴别。”
1月15日,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致电南阳市龙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婚姻登记处只是个办证机关,不是鉴定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要拿身份证跟本人核实,他们看着挺像的,而且有本人的签字、指纹,手续是完全合乎办证流程的,不可能不给人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