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呼和浩特市中院消息,4月9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十法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李鹏飞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罪一案。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宝音德力格尔检察长等出庭支持公诉。
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12月16日,被告人李鹏飞因经济纠纷与金川开发区水厂合伙人刘继广发生口角,争执中将刘继广杀害。后前往新城区呼铁佳园刘继广家,将其妻杀害,并盗走手机一部。次日,被告人李鹏飞驾车前往玉泉区天骄花园小区潘高图住处,在电梯内持刀将潘高图妻女杀害后,进入潘高图家将潘杀害,后驾车逃离现场。
因被告人李鹏飞家属没有为其委托辩护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内蒙古英南律师事务所孙慧晶律师为其辩护。
庭审中,法庭围绕被告人李鹏飞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的事实、证据、量刑等,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