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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2)

导读: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ldq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面向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方式: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三段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条  面向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方式: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分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在外省招生录取方式: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批次、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新高考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无。学校专业培养以英语为外语考试的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和相关专业报考说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学生参加海船船员相关证书考试时,身体条件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具体如下:航海技术专业男生身高应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应不低于160cm;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身高应不低于155cm。海上类专业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0.8及以上;或者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1.0及以上;无红绿色盲。

  报考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的学生参加国际邮轮就业面试时,身体条件须符合:女生身高158cm及以上、男生身高168cm及以上;五官端正,无纹身,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

  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专业:无色盲、色弱。

  第十四条  录取到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专业的考生,在学校岱山校区就读。

  第五章  学制、学历及学费

  第十五条  学制3年。考生录取后通过规定年限学习,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注册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为专科(高职)。

  第十六条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学生按照国家海事局规定可参加相应海船船员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适任证书全国统考。

  第十七条  中乌合作办学项目(含船舶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专业)学生,顺利修完中乌合作办学项目课程后,毕业时可获得“双文凭”,即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乌克兰马卡洛夫国立造船大学船舶设计与安装专业、机器人技术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并可以申请赴乌克兰马卡洛夫国立造船大学攻读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住宿费规定。我校三年制高职学费标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物流管理、商务英语、应用英语、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七个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船舶工程技术专业(中乌合作项目)学费为16000元/年,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中乌合作项目)为18000元/年;其余专业为6600元/年。以上学费标准均包括人才培养方案内的职业技能培训费用。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新生复检:新生入学由我校组织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复查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学校相关规定的,可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档案:浙江省新生须凭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毕业学校(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档案,并在报到时将该档案交至学校;外省新生按各省已录取考生纸质档案递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生奖助措施: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困难结对、困难基金 ”以及“绿色通道”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帮困助学政策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第七章 招生咨询及监督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80)2095114    2095002    2095036(兼传真)

  2.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邮编:316021

  各二级学院(专业)招生电话:

  航海工程学院[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港口与航运管理(航运管理方向)]:0580-2095176  2095049

  船舶工程学院(船舶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工程技术、港口机械与自动控制、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无人机应用技术):0580-2095081  2095077

  港口管理学院[港口与航运管理(港口管理方向)、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英语、物流管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0580-2095057  2095058

  海洋旅游学院[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领队方向)、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贮运与营销]:0580-2095093  2095096

  国际教育学院[船舶工程技术(中乌合作)、工业机器人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中乌合作)、应用英语]:0580-2095627  2095033

  石油化工学院(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0580-4489050  4406279

  3.学校网址、二维码及微信公众平台

  (1)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网址及二维码:

  (2)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址及二维码:

  (3)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招生微信公众平台:zimc_zsb

  第二十三条  我校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我校监察室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580-2095018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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