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原配起诉丈夫情人要回三千万余元的新闻,引起各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讨论。
晚报《读者律师麻辣问答》栏目近期也收到了一些相关的法律咨询:我给儿子的房子登记在小夫妻名下,离婚后儿媳有份吗?我和前夫离婚时财产已分配,可他却没遵守协议,我能申请重新分配吗?我婚前买的房屋被拆迁,婚后拿到的安置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多年的积蓄被存在婆婆的账户,我该怎么证明这钱是我的?
针对这些问题,本期邀请了晚报读者律师顾问团成员、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乃财,为大家一一解答。
□晚报记者 周蓓蓓
A
父母给儿子买的房登记在小夫妻名下
离婚后儿媳有份吗
网友“柳絮飞舞”咨询:我儿子去年结的婚,在他婚前,我和老伴买了房给儿子。按照儿子、儿媳妇的要求,在不动产证上加了儿媳妇的名字。请问小两口闹离婚,儿媳妇有权分走这房产吗?
解答: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该网友和老伴虽然是在儿子婚前购买了房产赠与自己儿子,但按照儿子和儿媳妇的要求在不动产证上登记为儿子、儿媳妇二人名字,属于对儿子和儿媳妇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的行为,该房产已属于儿子和儿媳妇的共有房产。故而,如果双方离婚,儿媳妇有权对共同拥有的房产提出权利主张。
B
离婚时财产已分配,还能重新分配吗
网友“采菊伴酒”咨询:我和前夫去年协议离婚,因为孩子归他抚养,我才同意把房产归他,希望能让孩子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可是离婚的这一年来,由于他长期在外地经商,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孩子实际上还是由我抚养,请问我可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然后要求重新分配财产吗?
解答: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若协议存在法律规定的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在抚养权变更问题上,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因此,根据该网友的情形,双方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及财产分配协议。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至于向法院请求和撤销原来的财产分配协议,如果没有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该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C
婚前买的房屋被拆迁
婚后拿到安置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读者林先生咨询:我在婚前有一套个人所有的房产,结婚后该房屋面临拆迁,将分到一套安置房。请问这套拆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解答: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婚姻法》司法解释一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个人认为林先生婚前拥有一套个人房产涉及拆迁补偿,如果该拆迁补偿方案属于房产安置,那么该安置房属于林先生个人房产。如果拆迁补偿政策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作奖励的,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D
多年的积蓄被存在婆婆银行账户里
我该怎么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瓜瓜”咨询:我和丈夫结婚七年多了,我每个月工资给自己留一点,交一部分给丈夫存银行或购买理财产品,当做家庭积蓄。因为工作挺忙,我也很少去过问家里财产问题。现在我们要离婚,我发现他把所有的存款存折竟然都写了婆婆的名字,我该怎么做才能证明这些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我要收集哪些证据?
解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离婚后,另一方才发现有上述行为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网友在提出离婚时发现丈夫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至男方母亲名下,已经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可以请求法院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对男方少分或不分。
个人建议如遇到该网友的情形,应当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查封防止再次转移。另外应当举证证明该存款或存折内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及男方母亲平时收入情况证明等。